各研究所、转制公司、机关各部门:
2017年国庆节、中秋节将至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和院党组“12项”要求,严防“四风”反弹,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、烟酒等节礼,严禁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;严禁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;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;严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,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的各种不正之风。
各单位党委、各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要切实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、驰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,带好班子、管好队伍,下大气力抓好作风建设。
各单位纪委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切实履行监督责任,畅通监督渠道,及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,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。
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,以上率下,自觉抵制不良风气,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,以优异的作风建设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。
请各单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有关情况,于2017年10月11日前书面报送给分院纪检组。
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
2017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