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科组:
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“率先行动”计划要求,引领我国科研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制和创新发展,促进原创性科技创新成果产出,我院将继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研制。院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(以下简称项目)以满足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为目的,应有独到的设计思想、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和明确的验收指标,并能产出实用的科研仪器设备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2017年项目继续实行分类申报,申请时要明确提出申请项目的类别。主要包括:
(1)单独申报类。项目申请单位能够完成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,并利用研制出的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。鼓励针对国家重大需求,能自主研制核心关键部件的项目申报。
(2)联合申报类。项目原则上由应用单位牵头,研制单位作为项目合作单位,研制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归应用单位所有。此类项目应为院内单位研用双方的实质性合作,科研需求与技术支撑强强联合,而非一般的联合研制。
(3)持续支持类。要求前期承担过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(原则上验收已超过2年),有重要科研成果产出或开放共享情况好,并有进一步仪器设备研发需求(不是简单的升级改造)。
(4)青年人才类。为进一步提升我院35周岁及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科研活动组织能力,针对青年科技人才采取项目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倾斜支持。
我所将根据申报情况统筹策划,组织遴选符合申报要求的研制项目进行推荐,推动系列仪器设备持续突破,形成该领域的持续研发能力,促进重大成果产出。
凡申报者,务请6月20日之前将《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》(请先注明申报类别)电子版本发送至资产处,同时将纸制方案一式三份交到资产处。
联系人:巴强
联系电话:83970307
电子信箱:baqiang@iae.ac.cn。
附件:《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》
资产处
2017年6月6日